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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医疗服务管理评价中心的前身是黑龙江省临床检验中心,成立于1988年11月,隶属于原黑龙江省卫生厅,正处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为:负责组织全省临床检验质量评价和管理活动。2008年,依据《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成立黑龙江省医疗机构管理中心的通知》(黑卫人发【2008】254号)文件加挂 “黑龙江省医疗机构管理评价中心”牌子,在原有职能基础上,增加:1、负责组织实施黑龙江省医疗机构的发展规划、管理办法、服务标准、技术规范和医务人员执业标准的落实;2、负责组织实施全省医疗机构等级评审的受理、初审、第三方评审的委托事宜;3、组织实施对全省医疗服务质量、安全绩效考评标准的落实,评价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4、负责组织实施全省医疗卫生技术员的专业技术技能培训;5、负责建立全省医疗质量管理信息网络,对医疗质量实行公开监督;6、负责对全省医疗质量现状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整改的意见和建议。等等六项职能。2015年1月,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方案的通知》(黑编[2015]19号)文件,将黑龙江省临床检验中心更名为黑龙江省医疗服务管理评价中心,隶属于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评价与监管,以及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监管等工作提供相关技术服务。文件规定:中心内设机构6个,均为正科级。事业编制40名,其中管理人员9名、专业技术人员人员30名、工勤人员1名。领导职数:主任(正处级)1职、副主任(副处级)2职,内部机构领导职数正科级6职、副科级6职。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事业拨款。目前,中心内设医院评审科、考核准入科、临检质控科、信息科、综合办公室和财务科6个科室。现有职工35人,专业技术人员30人。人员技术结构为:正高职4人;副高职5人;中级8人;初级13人;其他5人。其中医学及相关专业22人,其他专业 13人。硕士和研究生学历10人;本科15人;专科及以下10人。中心办公地点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农场街30号,黑龙江省公共卫生中心大楼(楼内有省卫生计生委8家直属单位)的东侧8楼、9楼两层,有办公和辅助用房18间,另有独立实验室3间,房屋总面积1288.57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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