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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妇女联合会成立于1948年。是中共通化市委领导的、团结全市各族各界妇女的社会群众组织,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群众性和社会性,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全市基层妇联组织设有县(市、区)妇联6个、通化医药高新区妇联1个、市直妇委会70个、乡(镇、街)妇联77个、社区妇联84个、村妇代会683个。通化市妇女联合会的主要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 1.组织、协调、宣传、指导、推动全市妇女的“巾帼建功”活动和“双学双比”竞赛活动,在全社会广泛宣传、深入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全面提高全市妇女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2.根据市委的中心任务,以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指导基层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予以指导。3.组织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参与经济管理和社会管理,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4.指导基层妇联抓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妇女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宣传在各行各业、各条战线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5.调查研究各地妇女儿童的情况及问题,及时向市委和市政府反映,并提出建议。6.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开展妇女职业技术培训和妇联干部培训,全面提高妇女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7.代表妇女利益,反映妇女意愿和要求,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妇女儿童问题,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8.代政府制定和实施《通化市妇女发展规划》和《通化市儿童发展规划》,指导督促和检查各级政府实施妇女儿童法律、法规和做好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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