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简介:
吉林省妇女联合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全省各族各界妇女的群众团体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省妇联在省委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妇女工作。省妇联机关的主要职责是:(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教育全省各族各界妇女以及各类妇女组织自觉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二)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方针、政策,团结、动员、组织妇女群众紧密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全省妇联工作,保持和增强妇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积极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三)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育、引导妇女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加强家庭文明建设,积极培育良好家风。(四)代表妇女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政策、法规草案的拟定,从源头上强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五)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帮助妇女群众通过合法渠道、正常渠道、正常途径,合理伸张利益诉求,及时向省委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对策建议,积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六)坚持党建带妇建,提高妇联建设科学化水平,巩固妇建工作基础,扩大妇联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重点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新兴领域和村(社区)等基础领域延伸。(七)加强妇联网络和新媒体工作,开展网络学习宣传活动,正确引导互联网舆论。促进妇女工作线上线下融合,开发建设联系妇女群众的互联网平台。发挥移动互联网优势,促进妇联工作扁平化运转。(八)切实发挥妇联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作用,按照法定程序承担转移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打造妇联工作服务品牌。(九)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省妇女代表大会的任务,指导市(州)级妇联开展妇女儿童工作;指导省妇联所属基金会、学会、协会的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工作指导。(十)加强全省专职、挂职、兼职妇联干部队伍建设,推动选好配强各级妇联领导班子。强化妇联干部教育管理,提高综合素质,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考核监督。(十一)加强全省妇女统战、联谊工作,巩固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十二)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和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和友谊,开展国际合作。(十三)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