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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残疾人联合会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市政府残工委秘书处)。负责政府接洽、事务管理、公务接待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规划、重要文件、报告起草工作;开展调研工作,为政府救助残疾人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负责会务的组织安排和议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秘、档案、保密、安全保卫和机关财务与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残疾人事业的统计、报表,组织协调残疾人事业的国际交流,办理涉外事务;管理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和劳动工资,办理职称评聘,开展干部培训,管理离退休干部;组织开展科研活动,实施信息化、网络化、办公自动化建设规划;负责开展法制工作;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二)教育就业部。制定和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计划,促进和开展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负责特殊文字和手语的学习及普及、推广,推动和促进残疾人特教工作的开展;协调有关部门及社会办学机构,具体实施残疾人职业培训,指导县(市、区)残联系统做好学员调查、输送、评审、评定和办证工作;制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指导残疾人兴办福利企业,协调落实残疾人福利企事业优惠政策;负责残疾人劳动服务网络的建设和开发就业岗位,指导残疾人自主择业、灵活就业、自愿组织就业;辅导盲人就业,管理盲人按摩及相关行业;组织实施残疾人康复扶贫贷款定向使用,开展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三)康复部。负责制定和实施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协调和指导残疾人康复机构的业务工作;开展肢体残疾康复、视力残疾康复、聋儿康复、社区康复服务和残疾预防工作;指导残疾人用品用具开发、研制、供应及相关服务;开展学术交流;组织康复人员培训;指导残疾人康复行业协会开展活动;负责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四)组织联络部(宣传文体部)。负责残疾人组织的自身建设,指导基层残联工作,协助理事会管理县级残联领导班子;培训残疾人工作者;负责调查残疾人状况,管理残疾人证核发工作;负责来信来访工作;指导各类残疾人协会工作;指导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协调落实优惠政策,联络、教育、培养残疾人,表彰优秀残疾人和助残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优秀残疾人工作者;负责开展法制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协调推动无障碍设施建设;协助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残疾人工作政策、规章,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宣传残疾人事业和法律法规,组织提供残疾人特需物品和精神文化产品,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开展助残活动;负责市残疾人事业新闻促进会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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