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简介:
无锡市民政局,是无锡市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之一,担负着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区建设、民间组织管理、双拥优抚安置、婚姻收养、殡葬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区划地名管理、老龄工作等多项工作任务和服务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负责拟订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协助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三)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组织实施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四)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和社区治理办法,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五)拟订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以及相关政策和标准;承担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的相关管理服务工作。(六)负责全市婚姻管理相关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七)负责全市殡葬管理相关工作,推进殡葬改革。(八)拟订全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统筹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承担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监督管理工作。(九)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推动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十)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十一)拟订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十二)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十三)负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十四)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