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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于1997年2月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正式批准成立(副厅级建制),主要负责全省高速公路的养护(高速公路日常养护、受损路产维修、筑路机械设备管理、高速公路绿化、标志标线)、收费(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取、收费员管理、收费情况监控、收费稽查)、路政(路政执法、维护路产路权、处理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及路产赔偿案件、办理占用高速公路用地手续、事故车和故障车拖拽、清障)、通信(数据通信、光纤传输、机电设备维修维护、紧急电话的线路维护)、经营(服务区经营管理、经营投资)等管理工作,保障高速公路正常运营、安全畅通、舒适快捷。通过与交警支队联合成立指挥调度中心,对全省高速公路运营和畅通情况进行24小时集中监控管理,快速反应,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服务。自1996年吉林省第一条高速公路长春至四平段通车至今,我省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已达到3119.2公里,居全国第24位。全省高速公路共有五家管理主体。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直管里程2610.8公里,实行局、分局、管理处三级管理体制,设13个分局、43个管理处、134个收费站(占全省高速收费站的83%)、19个隧道管理站。此外,省内有四家运营公司负责直管里程内的收费、养护和通信工作,分别是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吉高股份),管辖里程109.8公里;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长春高速),直管里程42.1公里;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吉高集团),直管里程258.8公里,并负责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吉林省海通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简称海通公司),为吉高集团下属子公司,管理路段(通化至梅河段)为我省第一条PPP项目改造路段,直管里程97.8公里。高管局对公司和60对服务区实施行业监管,并负责全省高速路政管理。省高管局坚持服务优质、队伍优秀的理念,为全省高速公路的畅通、安全、舒适、美观做出了重要贡献,路政执法准确率98%以上;公路技术状况指数(MQI)始终保持在92以上,通信设备完好率保持90%以上,文明服务社会满意率保持在96%以上。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被交通运输部授予“全国交通行业创建文明行业先进单位”称号,被吉林省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状”、“吉林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标兵单位”。连续多次评为吉林省“文明单位”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现有国家级“青年文明号”单位2个,省级青年文明号单位46个,局指调中心、亚泰大街收费站被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长春东收费站被授予吉林省“巾帼建功标兵岗”荣誉称号,高速公路管理事业实现新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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