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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以下简称市文联)是盘锦市文学艺术界的联合组织,是中共盘锦市委领导下的,由市各文艺家协会、各区县文联为团体会员共同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文艺家的桥梁和纽带,也是文艺家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盘锦市文联为辽宁省文联的团体会员。三十几年来,市文联在市委的领导下,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以推动盘锦文艺事业大发展大繁荣为己任,广泛开展采风、创作、展览、演出、评论、评奖等文艺活动,不断出人才、出精品、出成果。市文联对各团体会员有联络、协调、服务、指导的职责,支持和帮助各团体会员开展各类文学艺术创作和理论研究,倡导和支持对各类优秀文学艺术成果的表彰和奖励。积极开展国际间的文化交流,大力推进建立和发展与我国台湾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海外侨胞中的文艺界人士、团体的联系和友好交流。市文联是由市级文学艺术界协会组成的人民团体,是组织协调文学艺术繁荣和发展的联合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文艺家的桥梁和纽带。市文联由市委领导,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党的文艺方针、政策,对各团体会员进行联络、协调、服务和指导,为繁荣和发展文学艺术事业创造良好的环境。2、支持并组织各团体会员及文艺家开展文学艺术创作和理论研究,积极培养文艺人才,组织各项文艺活动,支持有价值文艺成果的传播。3、筹集文艺奖励基金,对各类优秀文艺成果进行表彰和奖励。4、管理、协调所属协会及会员工作;组织各级文联进行交流;承担各文艺家协会和各级文联需要统筹安排的事宜。5、开展文化交流,增进文艺界及海内外文艺家的友谊。6、依法维护文艺家和文艺团体的正当权益;了解全市文艺界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并提高建议。7、依法开展“以文补文”的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兴办福利设施,帮助文艺家改善工作生活条件。8、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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