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简介:
盘锦市缘油而建,因油而生,是一座新兴的石油化工城市,中国第三大油田----辽河油田坐落于此,“油城”成了盘锦的别名。盘锦市位于辽宁省西南部,占地面积4071平方公里,总人口128万,下辖两县、两区。盘锦有湿地面积3000平方公里,所以被誉为“湿地之都”,这里有世界罕见的红海滩奇观、生态系统保存最完整的世界第一大苇田,有“鹤乡”、“黑嘴鸥之乡”之美誉,自然景观优美、独特,是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绿色家园。1985年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成立,与辽河油田中级人民法院合署办公,1988年经省、市委决定,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辽河油田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分开设立。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四个基层法院,现位于盘锦市兴隆台区云汇北路。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现有干警138人,下设办公室、政治部(内含宣教科、干部科)、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内含执行一庭、执行二庭)、研究室、法警支队、技术科、装备科、监察室、机关党委、法官培训分院。其中,审判部门10个,综合部门10个。建院以来,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公正和效率”为主题,以审判工作为中心,坚持一手抓队伍建设,一手抓业务建设,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通过严格公正文明的司法活动和亲民爱民的司法作风,展现了人民法官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高水平的司法技能以及司法为民的良好风范,圆满完成了各个时期的审判和执行工作、队伍建设、司法改革及其他各项工作任务。近年以来,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高院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工作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认真落实“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的工作方针,以“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科学发展观教育”和“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业务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各项工作实现全面持续可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壮大辽宁沿海经济带,为盘锦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做了大量的积极的突出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