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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有关人民防空和地下空间综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全市人民防空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2、组织编制平战综合防护建设规划和人民防空建设规划;负责人防工程的立项、验收、预算、决算等项目的管理;负责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3、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和建设规划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协调有关部门编制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总体规划;依法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4、负责落实全市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防护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和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开发利用和审批工作。5、拟订全市防空袭预案和人口疏散计划、疏散基地建设规划等相关保障方案,并组织实施。6、拟订全市人防通信、警报建设规划,负责人防指挥通信网络建设和战备执勤。7、负责全市人防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8、负责组建和训练全市防空专业队伍,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9、协调利用全市人防系统设施和资源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承担政府赋予的防灾救灾任务。10、制定全市人防民防宣传教育计划;指导开展防空防灾知识教育。11、管理市本级人防经费和人防国有资产;编制人防经费预、决算,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12、拟订全市人防平战结合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人防工程平战结合开发利用,提高人防工程开发利用水平。13、战时组织开展人民防空袭斗争。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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