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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统计局主要职责:(一)组织领导全市统计工作;拟订全市统计发展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方法制度的实施,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行为,负责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二)贯彻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执行国家统计标准,严格按照中、省统计方案核算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监管各县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三)组织实施全市农业、工业、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批发零售业和其他服务业等国民经济三大产业相关行业常规统计,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专业数据。(四)组织实施全市能源、投资、文化、科技、人口、物价、投入产出、经济社会发展明星镇(办)考评、非公有制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相关领域专项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专业数据。(五)组织开展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其他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普查资料,负责普查数据对外发布。(六)组织指导全市各县区、相关部门开展统计调查工作,综合整理相关统计数据,建立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和监控制度,统一核定、管理和公布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七)负责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预测和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八)依法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监督管理涉外统计调查活动;组织指导全市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负责统计业务培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九)负责全市统计信息化建设,监管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和调查单位入库申报建设工作。(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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