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简介:
根据《中共榆林市委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榆林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市级党政群机关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榆字〔2015〕52号),设立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为市政府直属事业机构。其主要职责:(一)根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和《陕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制定全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区机关事务和后勤服务工作。(二)负责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处置、产权界定、清查登记等工作,行使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代表者的职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三)负责市级机关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的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四)负责全市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及土地统一权属登记、统一建设、统一调配、统一维修、统一管理工作。(五)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市级机关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监督检查、能耗统计、监测和考核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节能规划、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六)负责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全市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购置审批工作。(七)负责市级机关后勤服务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合理配置和节约使用后勤服务资源,制定机关后勤服务项目和标准。(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