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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政协的前身是1986年9月成立的延安地区政协联络组,1989年10月,经中共陕西省委批准,将延安地区政协联络组更名为政协陕西省委员会延安地区联络组,1993年9月,第七届陕西省政协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将政协陕西省委员会延安地区联络组更名为政协陕西省委员会延安地区工作委员会。1997年1月,延安撤地设市,同年1月1日至2日,政协延安市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标志着市一级政协组织---政协延安市委员会成立,开启了延安市人民政协事业的新征程。2012年3月换届时组成政协延安市第四届委员会。延安市政协设办公室、研究室、文史和学习委员会、提案委员会、教科文卫体委员会、社会与法制委员会、经济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9个工作机构,均为正县级建制。现有主席1名、正市级咨询员1名、副主席7名(其中非中共副主席4名,分别是民革、民建、民进、农工)、副市级咨询员1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3名,常务委员会委员58名,政协委员304名,设立27个界别。延安市十三个县区政协组织,均设立办公室和4个专委会,分别为文史委、提案委、经济委、社法委。我市人民政协事业在中共延安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工作中心,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充分发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开创了政协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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