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简介: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延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延市发〔2010〕6号),设立延安市房产管理办公室(延安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县级建制,为隶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住房保障、房产管理、住房制度改革、物业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全市住房建设和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市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和政策建议。(二)负责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限价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三)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行业管理,延安市房产管理办公室监督管理全市房地产开发和经营活动。(四)负责全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监督管理,规范管理各类房地产转让、抵押、租赁和商品房预售行为;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估价工作,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五)负责全市城镇及农村房产的交易和抵押。(六)负责全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房屋安全鉴定。(七)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审核、审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监督管理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活动;负责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保修金归集、使用和管理工作;(八)负责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工作;承办公有住房出售、产权界定;负责市直房改资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九)负责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信息统计分析,向社会提供发展动态、有关信息及政策咨询服务;承担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工作。(十)负责各县区房产管理部门业务指导,组织协调房地产业及住房发展的交流与合作,指导房地产业协会、研究会等行业组织工作;(十一)承办市政府及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