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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政法网由中共延安市委政法委员会主办。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延市发[2001]31号),市委政法委员会是市委领导政法的工作部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是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与市委政法委员会合署办公。一、市委政法委员会主要职能:(一)根据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部署,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二)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三)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严肃执法的具体措施。(四)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五)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六)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改革,通过改革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七)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八)指导下级政法委员会的工作。(九)办理市委和省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二、延安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能:(一)围绕各个时期综合治理的中心工作和重大部署,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二)按照上级部署并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向市综治委提出工作意见。(三)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部署和要求,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组织协调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四)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领导责任制和“一票否决权”制,负责考评奖惩,表彰命名等工作,总结推广经验,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五)收集、传递综合治理工作信息。(六)负责协调、联系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的工作;指导、协调县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的工作。(七)处理其他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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