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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铜川市委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川市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发〔2017〕12号),铜川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是负责全市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中省有关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全市城市管理工作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二)负责编制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执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公用事业等行业建设专项规划、维护费用的年度计划,拟订城市管理执法相关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公用事业等方面的行业管理工作。(三)负责建立城市管理执法协调联动机制,协调解决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督促市级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开展城市管理、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协调中省驻铜单位参与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健全完善执法预警体系和突发公共事件快速反应体系,着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四)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考评全市城市管理、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及协管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指导区县做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五)负责城市管理、城市管理执法中重大、跨区域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城市管理执法方面应急处置的指挥、调度工作。(六)负责城市道路、桥涵、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专项治理活动;负责城市照明、景观亮化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内涝防治管理工作。(七)负责供水、供气、供热等公用事业行业管理工作。推行实施行业技术指标、产品标准,参与公用产品价格制定并监督执行;监督管理相关企业安全生产和服务质量。(八)组织编制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总体规划和设置规范,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户外广告和招牌规划设置管理工作。(九)负责利用现代数字信息技术,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依法推进城市管理、城市管理执法有关信息公开工作。(十)按照市、区县两级职责分工及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集中行使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公用事业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以及从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划入部分的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上述行政处罚权时,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上述范围内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十一)承担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能;承担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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