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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林业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上有关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市林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林业行政处罚和执法稽查工作。二、审核全市林业系统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并指导实施;管理、监督全市各项林业资金。三、负责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草)工程、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等国家生态建设重点工程;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承办市绿化委员会的工作,指导全市林木种子苗木基地建设和管理以及全市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四、负责全市森林资源(含经济林、薪炭林及其他特种用途林)保护、开发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林木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对依法应由市政府、省政府及国务院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五、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负责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湿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的出境审核工作;组织、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六、负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森林公安工作,指导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组织、指导、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重大案件。七、研究提出全市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监督全市国有林业资产;编制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审批、核准全市林业投资项目。八、负责全市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贯彻执行国家、省上关于集体林权制度和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的政策,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负责退耕还林和林权纠纷调处工作;负责指导国营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九、指导各类商品林和风景林的培育;对全市木材加工、林产化工、森林旅游、林木花卉、林业多种经营等林业产业实施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十、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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