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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档案馆建于1958年9月,铜川市档案局成立于1979年11月。根据中共铜川市委铜办字(2002)5号文件,铜川市档案局(馆)为市委直属事业机构,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履行档案的保管、利用和信息化管理职能;受市政府委托承担全市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局(馆)内设4个科(室):办公室、监督指导科、保管利用编研科和宣传信息科;机关事业编制17名,其中局(馆)长领导3名。现馆藏档案11个门类,115个全宗,14万卷(册、件),国家重点珍贵档案2258卷(件)。馆藏资料2万余册。曾被评为“陕西省一级档案馆”、 “全省档案工作先进集体”, 2002年、2010年两度被中共铜川市委、市政府命名为“文明部局”、201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其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档案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查处违反《档案法》、《陕西省档案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案件。(二)拟定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三)监督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档案馆以及其他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依法接收、集中管理本级党政群机关及所属机构的各类载体档案。(四)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整理、编目、鉴定、复制、修复、统计等工作。(五)负责档案史料的编纂、公布工作,参与编史修志工作;利用档案资料进行历史与市情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科学文化知识教育等。(六)负责全市档案信息化建设,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七)组织并指导全市档案宣传、教育及档案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八)负责档案管理技术规范、标准的实施工作,开展档案保护技术和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九)组织并指导全市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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