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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中、省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二)承担全市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推进名牌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参与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三)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和纤维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组织协调全市有关专项打假活动。(四)负责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五)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制定、修订、审批、发布市级推荐性农业地方标准规范,管理企业标准备案,负责管理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归口管理全市商品条码工作,负责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工作。(六)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实施量值传递和强制检定以及计量校准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七)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依法对社会出具公正数据的技术机构监督管理。(八)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责任,监督管理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九)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十)负责全市质监系统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十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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