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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中、省有关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非公经济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发展规划、计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科研生产体系建设。(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行业规划、年度计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中、省有关工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全市工业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室内装饰业的行业管理。(三)监测分析全市工业、信息产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煤、电、油等生产要素保障工作。(四)贯彻落实中、省有关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协调组织实施有关重大科技项目,指导推动全市信息产业、新兴产业发展。(五)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产业方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的规范性文件,参与拟订相关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六)负责推进全市工业和信息产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监管全市各类工业企业和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等相关安全监管。(七)负责对各种经济成份企业实施宏观管理和指导,规范企业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并监督各项扶持资金的使用;指导企业直接融资工作;指导全市县域工业化和工业园区的工作;指导民营企业协会等社团组织业务工作。(八)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指导和协调全市工业信息安全防范工作,组织建立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指导监督重点工业、互联行业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有关工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要事项。(九)组织开展市域外工业经济技术协作活动;协调支持中省驻咸各类企业的发展。(十)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面相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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