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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上关于机构编制管理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我市机构编制管理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并监督落实;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二)拟订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市级机关各部门和各县市区及镇(办)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工作。(三)组织实施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推进市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审核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并提出保留、下放和取消的意见。负责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工作。(四)审核市级机关各部门的职能配置、机构调整和职责划分。协调市级部门之间和市级部门与县市区之间的职责关系。(五)负责拟订市级机关编制总额分配方案,审核市级机关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调整及科级以上领导职数;审批市级机关各部门科级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及人员结构比例。(六)审核县级党政群机构设置;拟订县镇(办)机关的行政编制总额分配方案;审批县级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及镇(办)机关的机构设置。指导县镇(办)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批县镇(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事业编制总额调整。(七)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分类改革方案,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拟订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办法;审核市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立和调整、人员编制、人员结构比例和领导职数及经费管理形式;审批市属副县级以上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的设立、调整和领导职数等事项。(八)参与有关体制改革的调研和方案的拟订工作;承办报送市委、市政府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中涉及机构编制事宜的审核修改工作。(九)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负责市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指导县市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全市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中文域名注册和网站标识管理工作。(十)负责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协调配合约束机制,全面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坚持完善控编通知单等管理制度,审核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录(聘)计划,审批县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录(聘)计划。(十一)监督检查全市各级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负责推进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控编减编工作。(十二)负责联系省上垂直管理部门的有关机构编制事宜。(十三)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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