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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二)统一管理和指导全市产品质量工作,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工作,组织推进质量振兴工作,推进名牌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三)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参与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有关专项打假活动。(四)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修订、审批、发布市级农业地方标准规范;管理企业标准备案、标准登记;管理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并监督贯彻执行;管理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五)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实施量值传递和强制检定以及计量校准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全市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六)统一管理全市认证认可工作。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依法对为社会出具公正数据的检验机构进行监督管理。(七)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对特种设备使用环节进行行政许可及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考核、发证及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八)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和特种设备等方面的违法行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违法活动;负责全市质量技术监督投诉、申诉和举报工作。(九)负责全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能效标识和纤维质量监督管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十)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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