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简介:
宝鸡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旅游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2.统筹协调全市旅游业发展,研究解决旅游产业发展重大问题,促进旅游业同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县区旅游工作。3.负责组织拟订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旅游资源的普查、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编制旅游产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行业标准化工作,组织拟订旅游景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旅游安全等方面的标准并组织实施。4.负责全市旅游市场开发促进工作;制订全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协调指导全市旅游节庆活动,协助举办会展活动及体育赛事。5.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旅游产业投资促进和重大旅游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监督管理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监测旅游产业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分析和旅游信息发布工作。6.负责规范全市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行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协调指导全市假日旅游工作;协调指导全市旅游治安、旅游司法、旅游市场监管等有关涉旅单位的行业管理工作。7.指导全市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管理,组织协调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造工作,督促建立健全旅游集散体系、咨询服务体系和旅游公共服务信息网络体系。8.承担全市旅游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制订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9.拟订旅游人才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旅游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和等级标准。10.负责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