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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司法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维护社会稳定,组织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市金河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工作。(三)拟订全市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各县区、各行业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四)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市律师工作、公证工作。(五)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六)指导、监督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工作。(七)指导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八)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工作。(九)协助省司法厅做好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十)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工作。(十一)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服装、装备、计划财务管理工作。(十二)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县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十三)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十四)会同人民检察院指导人民监督员工作。(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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