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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维护社会稳定,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行业、县域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编制全市工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工业行业质量管理工作。(二)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工业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协调落实宝鸡市大企业大集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项重大决定和负责处理日常协调督办工作。(三)监测分析全市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有关工作。(四)负责提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负责全市技术改造项目的投资管理。(五)贯彻国家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省、市政府科技重大项目,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市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六)承担全市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的规划、政策,依托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产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八)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九)承担全市网络安全及相关信息安全的责任,负责协调维护国家信息安全和国家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有关重要事项。(十)负责联系驻宝中省企业,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对在宝的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运行及电信与信息服务市场进行监督与服务,协调市内电信资源分配管理,推进电信普遍服务,保障重要通信。(十一)研究提出全市扶持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负责对全市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发展的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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