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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是市人民政府设立的集中办理本级政府权限范围内的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征收以及其他服务项目的综合性管理服务机构,也是加强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能,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的重要平台。2008年底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市政务服务中心,2009年4月27日启动运行,2011年1月24日迁入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95号)。市政务服务中心由中心机关和市级各进驻部门窗口组成。中心机关属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正局级建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各部门进驻审批和服务事项集中办理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对进驻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日常考核。中心机关编制32人,其中参公编制22名、事业编制10名,局级领导3名、副巡视员1名。内设秘书处、综合协调处、督查处、信息处,下设市重点项目审批代办服务中心;按照《党章》规定,设立了机关党委。进驻部门窗口由各进驻部门首席代表(窗口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组成,负责为企业和群众办理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目前,共进驻市级部门41个(其中市政府工作部门31个、直属事业单位4个、其它单位6个),以及房地产项目审批改革涉及会签的公共服务机构15个;进驻工作人员311人。进驻事项434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169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265项。市政务服务中心以“依法、便民、高效、公开”为服务宗旨,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的运行模式。建立健全了审批公开、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时限承诺等服务制度以及审批清单、首席代表负责、工作AB岗、电子监察、大厅巡查、绩效考核等监管制度,促进了规范审批、高效服务。在审批事项集中办理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实行了并联审批、市区两级联动审批、重点项目审批代办服务等工作机制,实现了政务服务工作健康发展。2017年,各进驻部门窗口共办结政务服务事项69458件,较2016年同期减少2.6%。总体审批时限较法定时限平均压缩46.8%,按时办结率100%。中心成立以来,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被省政府纠风办授予“人民群众满意省级标兵单位”荣誉称号。先后被《人民日报》、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内参选编》、《瞭望》杂志、《光明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等30家中央和省、市媒体进行表扬性报道40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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