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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民族事务委员会(西安市宗教事务局)是市政府的组成部门之一,其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少数民族发展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民族、宗教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对全市少数民族和宗教情况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有关建议。(二)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相合作。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利,促进宗教关系和谐。(三)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少数民族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协助有关部门拟订少数民族经济发展规划,督促检查规划实施情况;拟订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发展的特殊政策和措施,为少数民族企业的发展以及少数民族务工人员在我市务工、经商等提供服务和指导。(四)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教育、文化、艺术、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方面的工作,承办相应事宜。(五)引导、促进宗教团体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防范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六)负责组织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工作。(七)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对外交流与合作。(八)依法审核、审批宗教方面的有关事项,指导区县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九)推动各民族和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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