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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机构设置:(一)综合处。组织协调机关业务,督促重大事项落实。拟订全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并监督实施,起草中医药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管理、政务督导、来信来访、安全保密、财务等工作;负责管理全省中医药专项资金及省属中医药、中西医结合机构经费、基建计划等;承担全省中医药文化建设、信息化、对外交流合作和科普宣传工作;承办省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机关党务、人事、后勤工作。(二)医政医管与教育处。指导和协调全省中医药医疗、教育和中西医结合等工作;拟订全省各类中医医疗、保健等机构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承担中医、中西医结合和中医专科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和中医类别医师考核注册等工作;组织拟定全省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继续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工作,参与指导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三)科技与产业发展处。组织实施全省中医药科学研究、技术研发,实施中医药科研条件和能力建设,组织管理中医药科研项目,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负责全省中医药学术经验传承创新研究、传统知识及民间中医药知识保护挖掘等工作;负责全省中药综合协调管理工作,拟订中药材炮制、调剂、临床使用等管理规范、技术标准并推广应用,参与中药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等的拟订工作,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承担中医药健康服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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