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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能源局主要职责:1.能源综合处。负责能源综合业务;承担能源行业统计、预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研究提出全省能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年度指导性计划和产业政策;参与能源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组织拟订能源行业标准,承担能源国际合作工作;协调境外能源开发利用;拟订能源对外开放战略、规划及政策;承担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2.煤炭电力处(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办公室)。组织拟订并实施全省煤炭工业发展战略、规划,拟订煤炭资源开发矿区总体规划;拟订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火电、核电和电网有关的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煤层气利用工作;承担全省电力行业管理、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3.石油天然气处。承担全省石油、天然气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全省油气开发、炼油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承担全省石油储备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储备。4.能源节约和新能源处。指导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承担科技进步和能源装备相关工作;组织拟订能源行业标准;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发展;组织拟订新能源、水能、生物质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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