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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是市政府统一管理标准、计量、质量和产品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内设8个科室:办公室、人事科、财务与科技科、质量管理科(挂审批服务科牌子)、监督与法制科、标准化科、计量科、特种设备监察科。下属2个直属单位:市质监局稽查局、市产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公室;1个代管机构:市产品检验检测研究院。菏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作为政府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全市标准化、计量、质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许可权限,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工作;组织依法查处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的行为。二、组织实施质量发展规划;参与全市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推进质量强省、质量强市战略和名牌发展战略;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推行质量责任制度;协调开展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工作;组织开展较大工业产品质量事故调查。三、组织实施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检查、风险监控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工业产品质量仲裁检验;组织开展工业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工业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组织协调全市有关专项打假活动;实施缺陷工业产品召回制度;负责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四、组织、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组织制定农业标准规范;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企业工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负责企业工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工作;负责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管理工作。五、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和量值传递、强制检定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质量与市场计量行为;监督管理计量检定机构和检定人员的资质资格。六、依法开展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工作;依法监督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认证工作。七、承担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监督管理责任,根据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市场准入工作。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或参与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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