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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人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人防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拟订人防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2.贯彻执行国家人防重点城市防护类别、防护标准;负责编制人民防空建设专项规划并监督执行;负责组织编制城市平战综合防护建设发展规划,参与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总体规划;参与城市总体规划中落实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审核;监督检查城市重要区位防护准备和城市基础设施防护功能、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落实。3.组织实施人防指挥工作;拟订防空袭计划方案和各项保障计划;负责全市人口疏散体系建设;组织指挥理论研究、指挥手段建设和训练演练;组织防空袭演习演练;组织开展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组织指导群众防空组织的建设和训练工作。4.组织管理全市人防工程建设;执行国家人防工程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负责地下防护建筑建设管理,参与城市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计划和项目报建联审,单建人防工程建设许可,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审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设计审查和质量监督;管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批准人防工程的报废、拆除。5.组织人防信息化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人防信息化平台建设与管理;负责全市人防通信警报、信息网络建设;协调利用电信、军队通信网以及其他专用通信网保障人防通信警报工作;会同无线电管理部门实施人防无线电专用频率管理。6.组织人防平战结合和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组织实施指挥、工程、通信警报、疏散体系及群众防空组织等人防战备资源的平时开发利用;负责全市利用防空警报发布灾情警报;参与政府应急管理和城市防灾救灾、抢险救援工作。7.负责人防指挥所的勘察定点和市级人防指挥所的建设与管理。8.负责组织开展人防科研、宣传、教育工作;管理人防行业标准化工作。9.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国家、省、市拨人防经费和国有资产;编制全市人防经费预决算;负责人防政策性收费的征缴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人防系统国有战备资产;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防建设市场投融资优惠政策。10.组织全市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负责全市人防系统的战备值勤和应急值班工作。11.战时在市人防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根据有关命令、指示,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准备、人民防空转入战时体制工作,负责发布防空袭警报、指挥人民防空疏散、实施城市人民防空管制等工作;负责组织消除空袭后果;协助有关部门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为市人防指挥所提供后勤保障。12.承担市人民防空工作军政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13.负责单建人防工程、人防直属工程平战使用和人防工程拆除、报废工作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单建人防工程安全生产和已建成人防工程安全监督管理。14.承办市委、市政府、聊城军分区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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