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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商务领域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起草商务领域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商务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负责商贸服务业管理工作,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制定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按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旧货流通、报废汽车回收(含拆解)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三)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 议,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和社区商业发展;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五)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 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规定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拟订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推动现代药品流通方式的发展。(六)拟订促进外贸发展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审核申报和监督管理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粮食、棉花除外)进出口计划及配额;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拟订机电产品进出口和技术贸易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大型成套设备出口,监督、协调全市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工作;承担高 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指导管理全市加工贸易创新发展。(七)负责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八)负责推动我市贸易政策合规相关工作,承担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则、协议的咨询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涉及我市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及其他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全市企业对进口产品发起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调查;建立市内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协助商务厅开展对外贸易壁垒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按规定承担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调查的相关工作;按规定负责两用物项、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制和最终用户管理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九)指导、管理全市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全市吸引外商投资 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监督管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 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 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组织指导外商投资促进工作。(十)拟订全市“走出去”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对外投资、经济合作和对外援助工作,拟订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负责依法上报市内企业境外投资项目(金融企业除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按规定负责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 负责初审、管理我市承办的国家对外援助项目;管理多双边及国外民间组织对我市提供的无偿援助和赠款项目(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市赠款)。(十一)负责全市经济开发区的综合协调、指导服务、考核评价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市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政策;负责国家级和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经验相关工作。(十二)负责发展我市与有关国际经济组织、国外地方政府、友好省(州、县)、友好城市间的经贸关系,建立联系机制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指导与未建交国家的经贸活动;组织实施境外商务活动;推进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合作,组织实施我市对台直接通商工作。(十三)管理外国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非企业经济组织驻我市代表机构;承担境内外重大商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办理外国商务人员来访邀请;负责全市商务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十四)指导、监督商贸流通行业的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拍卖、典当、旧车流通、再生资源回收等特殊流通行业的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进行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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