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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全市交通发展战略及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根据国家和省交通厅行业发展规划及我市国民经济总体布局,组织编制全市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制定固定资产投资、运输、工业、科技、教育等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工作。综合分析、预测交通行业经济运行情况,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组织协调道路、水路运输与其它运输方式的衔接;组织实施上级下达的重点物资运输、紧急物资运输和军事运输。会同有关部门培育、管理交通运输市场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规划市场体系布局,制定市场规划,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组织重点交通工程建设的立项和实施,负责交通工程建设的投标、招标等管理工作;负责交通基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监督。负责全市公路布局规划;组织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路政管理,依法保护公路产权。负责全市道路旅客运输(含出租、旅游客运)、货物运输、联运、集装箱运输以及与道路运输相关的机动车维修、性能检测、搬运装卸、运输服务业、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工作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市道路营业性运输站、点、场、建设的规划;指导城乡客货运输的衔接协调工作;管理交通稽查工作。负责全市水路运输和辖区内的水上港航监督、船舶检验以及港航实施建设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市水上交通安全和船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地方铁路和铁路专用线的规划、建设与管理。负责全市各项交通规费的征稽、上解、管理;负责道路、桥梁收费站(点)和稽查站设置的审核报批河管理;负责全市各项交通规费和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监督管理局属单位的固定资产。组织指导全市交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组织交通行业利用外资、对外合作与交流、智力引进等工作,管理涉外运输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制定交通行业的投资、价格、劳动工资等有关规定。贯彻实施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科技开发、推动行业科技进步。负责全市交通战备工作,承办省、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下达的有关工作任务。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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