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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一是负责市级机关事务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定市级机关事务工作和后勤体制改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二是按照法律法规或市政府授权,承担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三是负责市级机关房、地产管理工作。拟订相关制度和具体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办公用房的建设项目审核、计划编制;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的统一建设、购置和集中管理使用;负责办公用房及附属(经营性)用房的使用调配、维修管理等工作;按规定管理租金;负责组织市直单位到市级财政部门统一办理国有资产权属登记。四是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拟定市级机关职工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市级机关新建集中住宅区的建设、配售和管理工作;管理市级机关公用周转房产。五是拟定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根据市政府授权,负责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及报废的有关工作。六是在市政府管理节能工作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市级机关公共机构节能中长期规划和市级机关公共机构节能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市级机关公共机构能耗监测、统计、公布工作。承担所管理的行政中心综合楼、政务服务中心大楼等附属设施节能具体工作。七是负责会同有关安全保卫单位做好行政中心综合楼、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及附属设施的使用管理、绿化美化和安全工作;负责会展中心的管理服务工作和行政中心机关食堂的管理工作。八是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招商引资和帮扶社区任务及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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