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简介:
德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人防工作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二)负责拟订全市人防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三)贯彻执行国家人防重点城市防护类别、防护标准;参与城市总体规划中落实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审核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编制,并监督检查人防要求落买情况。(四)组织实施人防指挥工作。拟订我市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计划;负责全市人口疏散体系建设;组织防空袭演习演练;组织开展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指导群众防空组织的建设和训练工作。(五)组织管理全市人防工程建设。负责地下防护建筑建设管理,参与城市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计划和项目报建联审,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设计审核、质量监督,参与竣工验收工作;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收取和管理;参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负责兼顾人防要求的管理工作;受理人防工程的报废、拆除工作。(六)组织人防信息化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人防信息化平台建设与管理;负责全市人防通信警报、信息网络建设;协调利用电信、军队通信网以及其他专用通信网保障人防通信警报工作;会同无线电管理部门实施人防无线电专用频率管理。(七)组织人防平战结合和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组织实施指挥、工程、通信警报、疏散体系及群众防空组织等人防战备资源的平时开发利用;负责全市利用防空警报发布灾情警报;参与政府应急管理和城市防灾救灾、抢险救拨工作。(八)会同有关部门对人防指挥工程、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的勘察定点,并负责建设与管理。(九)负责组织开展人防科研、宣传教育、人员培训工作;管理人防行业标准化工作。(十)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国家和省、市划拨的人防经费和国有资产。编制全市人防经费预决算;监督管理人防系统国有战备资产;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人防建设市场投融资优惠政策,并负责落实。(十一)组织全市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负责全市人防系统的战备值勤和应急值班工作。(十二)战时在市人防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根据有关命令、指示,发布空袭警报、实施灯火和交通管制;组织实施群众疏散和隐蔽方案;组织群众防空,组织消除空袭后果,协助有关部门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为市人防指挥所提供后勤保障。(十三)承担市人民防空工作军政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